近日,安徽省阜南县朱寨镇大刘村卫生室王修磊等6位村医,因为不输液而获得了7.6万元的工作经费奖励。
“作为基层医改的执行者,这次之所以通过考核并受到县里的表彰,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平时看病很少让患者输液,耐心地说服他们合理用药。”王修磊表示。
据了解,大刘村是国家级贫困县阜南县的偏远乡村,全村5270人,65岁以上的老人有350人左右,日常看病都指望村卫生室的6名村医。不过和其他地区一样,长期以来,这里的村民形成了“治病,还是吊水好得快”的思维定式。
过度使用静脉输液会带来医药费用上涨、就医时间延长、医疗风险增加等一系列问题。2013年,国家卫计委公布的《合理用药十大核心信息》中明确提出“用药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
2014年8月,安徽省在全国率先提出53种不需要静脉输液的常见病清单,并定期开展门、急诊静脉用药处方的专项点评,不定期开展医疗机构规范静脉输液管理工作督查检查。阜南县卫计委从基层医改着手,严格落实省卫计委通知要求,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将此列为医疗机构考核重要指标,同时加强对医师的培训和指导,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静脉输液。
“扭转村民的观念非常难,必须坚持不懈地给他们做思想工作,常常是这个村医不行,就换另一个人。”据王修磊介绍,该卫生所输液病人的比例由过去的50%左右下降到目前的20%左右,患者新农合报销中个人承担费用也因此下降。
截止到目前,除了安徽省,全国还有13个省份也明确限制或者叫停了门诊输液,并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比如:
2015年年底,江苏省卫委发布《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通知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16年7月1日起,江苏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到2016年底前,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
2016年,黑龙江省卫计委发布《关于在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静脉输液的通知》,《通知》决定,自2016年10月8日起全省各三级医院(含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儿童医院和三级医院儿科外)的各临床科室自2016年10月8日起应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
2017年7月5日,山东省卫计委发布《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山东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7年版)》,将严格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要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
2017年7月25日,广东省卫计委官网公布了《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通知对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静脉输液管理作出工作部署,并明确提出了53种疾病门、急诊原则上不需要输液治疗。
2017年3月,国家卫计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的通知》,提出将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可以预见,在严禁抗生素滥用和分级诊疗改革的压力下,大医院门诊输液时代正在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