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是医改政策实施年,如今,半年将过,在这个中间点上医疗圈又将迎来哪些新政呢,基层医师公社为您盘点下,7月这几大政策即将来临:
1、7月《中医药法》实施,办诊所只需备案
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五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下面简称《中医药法》,从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部共酝酿30年的我国首部《中医药法》终出台了。
其中《中医药法》第十四条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也意味着开办中医诊所的许可制将成为历史了,中医诊所备案制从7月后将走进历史舞台。
2、7月起,准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报考
截止到7月20日,《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即将结束,征求意见结束后也意味着正式红头文件即将下发。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二十九条规定: 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者,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所以,准备合法开展中医活动的朋友从7月开始就着手准备报考要求的资料吧,具体报考条件点击基层医师公社以往推文:刚刚!中医专长考试办法来了!
3、7月起,患方行为恶劣将被拉入黑名单
近日,江苏省出台《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宣布条例将于7月1日实施。
令医患关系长期陷入困境的“医闹”将面对法律零容忍,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进入法治轨道。其中条例列出了患方行为黑名单,包括冲击或者占据诊疗办公场所,封堵通道;在医疗结构内拉横幅、设灵堂、摆花圈、焚香烧纸等。以往,面对这些行为,医院和相关机构一筹莫展,现在,条例明确赋权,要求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
江苏省的这一《条例》出台也意味着我国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将逐步进入法治轨道,让医护人员看到希望,有重大纠纷的时候医护人员将能够得到保护。
4、7月1日起,执行新版公卫规范
7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调查制度(试行)》将正式实施,意味着自7月1日起,各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要按照新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服务规范要求进行。除了公卫以外,7月1日起,我国传染病报告卡已经执行新版,将“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中肺结核分类进行调整。
总之,下半年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适宜上,大家需要忙起来。
5、7月起,多地再次实施限输令
7月起,多地再次实施限输令,延伸至县级医院。
去年(2016)已经成为各大医院取消门诊输液的“爆发年”,安徽、浙江、江苏、江西、湖北、黑龙江等15个省份都已经宣布限制或取消三级医院门诊输液,可以说,三级医院门诊取消输液是大势所趋!
2017年上半年继续有很多地区开始限制医院门诊输液,而下半年限输令也将会延伸的更深。
近日,海南省卫计委发布了《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7月起,将逐步实施大型医院停止普通门诊静脉输液工作,到年底前,全省各相关三级综合医院应全面停止普通门诊输液。
不仅大医院门诊限制输液,据广西柳州市卫计委发布的通知,从7月1日起,柳州市县级医疗机构将停止门诊静脉输液,柳江区及五县的18家县级医院在此范围之内(县级医疗机构也保留儿科和急诊科静脉输液)。
且近期也有报道个别社区医院也开始限制门诊输液了,看样2017年下半年限输令仍然会持续,而且更猛烈。
6、7月起,医保支付大变革
今天(6月28日),中国政府网又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7〕55号》,
要求:2017年起,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各地要选择一定数量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国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鼓励各地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
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全国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所以下半年各大医院都要迎接医保支付方式的大变革,甚至基层医院也要改变。本次《意见》将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合理引导双向转诊,发挥家庭医生在医保控费方面的“守门人”作用。
各个医疗机构除了面临医保支付方面的改革,9月起,全国更是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医院也面临着经营上的压力。可见,下半年,全国医疗机构从大医院到基层,都将迎来重大变革,医务人员的脑子都要转不停的学习才能适应各种政策的洗礼。
来源:基层医师公社 作者: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