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计委在上海市召开全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现场推进会,部署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深化医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推广上海等地区经验,进一步做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李斌指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建设分级诊疗制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成效,得到了群众普遍认可。
同时,李斌充分肯定了上海等地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经验,要求各地从6个方面做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一、合理制订签约服务包。做实内容。强化签约服务内涵,制定适宜的签约服务内容,合理设定签约基础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
二、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强化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年活动,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培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三、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加强考核激励。充分调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加强考核激励,拓宽家庭医生职业发展路径。
四、通过优质服务和差异化政策吸引群众主动签约。强化签约服务对群众的吸引力,在就医、转诊、用药、技术支持等方面,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认同感,通过优质服务和差异化政策吸引群众主动签约。
五、充分发挥医保支撑作用。拓宽签约服务筹资渠道。强化签约服务政策支持,合理确定签约服务费,充分发挥医疗保险支撑作用,拓宽签约服务筹资渠道。
六、建立互动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强化签约服务信息化支撑,建设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上级医院的互动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李斌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计生委和医改办主要负责同志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担起责任,把这项中央关心、群众得利的好事办好。各地要培育典型,学习先进经验,加强督导,形成合力,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项工作任务。
上海模式解析
上海市在2011年开始推进家庭医生制度签约试点,目前签约常住居民已超过1000万人,签约率超过45%。2015年11月,上海发布了《关于本市全面推广家庭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启动了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的综合改革。
“1+1+1”的医疗机构组合自由就诊
以“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为路径,老百姓可以选一个社区中心的家庭医生,在全市范围里选一家区级医疗机构,再选择一家市级医疗机构,从而形成一个“1+1+1”的医疗机构组合签约,签约后可在医疗机构组合内自由就诊。
3种形式共担签约服务费
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主要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3种形式共同分担。居民在家庭医生处可以享受到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调整的基础上,初步实现家庭医生首诊、有序转诊与卫生经费的有效管理,居民就诊、转诊将更加顺畅,提高就医费用有效利用。
享受优先转诊
居民与家庭医生签约获得的数项“实惠”除了基本医疗服务外,转诊方面,家庭医生团队将拥有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资源;用药方面,对于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可以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
医保报销比例更高
医保方面,会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的医保支付政策,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等,签约居民在基层就诊会得到更高比例的医保报销。
65岁以上老人免费健康筛查自选
在家庭医生指导下,签约慢性病居民可在一次配药量、配药种类上享有更便捷的政策;对65岁以上签约老人,可免费获得健康筛查自选项目,并由家庭医生根据筛查结果制定并实施后续干预指导方案。
完善电子病历
在服务模式上,上海将丰富与规范家庭医生健康管理内涵,包括,建立与完善基于电子病历的居民健康档案,逐步让上海每一位居民都有一份动态更新的电子健康档案,重点加强疾病的高危筛查与早期发现等。
提高家庭医生待遇
薪酬分配上重点向家庭医生倾斜,提高社区高级职称比例(从3%-5%提升至5%-10%),评审中适度放宽学历、科研项目等条件,强化具有社区特点的技能、业绩考核。
截至2017年3月,上海218家试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签约“1+1+1”居民超过160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签约率已超过37%。由于在就诊流程、预约等待、配药种类、配药数量等方面均可享有优惠服务政策,签约居民就诊下沉社区效应明显。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