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医生的多点执业又成为了热点话题,原因是虽然国家卫计委发文支持医生的多点执业,但是很多公立医院的院长就是不同意,武汉一家医院精神科的科主任因为未经许可在其他医院多点执业被免去科主任职务,这一决定引起很大的争议。
对于这一决定,有的医生持支持的态度,当然更多的人是反对。
支持医院决定的医生认为:医院不允许自己的医生多点执业很正常,这就像足球俱乐部不允许自己的球员同时在巴塞罗那和切尔西足球俱乐部效力一样。同样的道理,新浪不可能允许自己的高管去搜狐兼职,甚至从新浪离职后,按照协议,也不能去同类公司工作。
这种类比不合适,完全是两回事,不能简单类比。不过还好大家没有继续做更多的类比,不然的话,还有可能把医生多点执业类比为“多点婚姻”了。
其实,熟悉实际情况的人都知道,欧美国家的医生是可以自由执业的,也就是说可以同时在“巴塞罗那医院”和“切尔西诊所”上班的,也可以同时在“新浪医院”和“搜狐医院”兼职的,这一切是按照合同来执行的,合同如何约定,就如何执行。
不仅如此,美国还可以同时注册成为两个专科的医生,例如你可以同时注册为妇产科医生和麻醉科医生,也就是说,你既可以是踢足球的“梅西”,又可以是打网球的“费德勒”,这样你的执业选择会更多。
当然,在美国也有的医院是要求医生全职的,不允许自己的医生在其他医院执业,例如大家都很熟悉的梅奥诊所。
美国是混合制,既有医生全职,也有自由执业,不存在我们现在推行的多点执业的情况。
多点执业是伪命题
政府鼓励医生多点执业的初衷是好的,但是落实起来会有很多的问题。虽然政府发文说医生多点执业无需医院审批,BUT,你不能在不知会医院的前提之下就去其他医院执业的,因为医院和你签的是全职合同,给你的是全职待遇。
按照卫计委发文的规定,你去哪里执业,无论是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是可以不需要医院审批的,但是一旦院长要和你较真起来,是要你和医院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
在新的合同里,要说明你一周有几天去其他医院执业,具体的时间是哪几天,不然的话,医院怎么知道你哪天来上班,哪天不来上班,夜班该如何安排,门诊和手术时间如何安排。
医院有权按照合同给你新的待遇,但肯定会少于全职的员工,不然的话,其他员工会不愿意的。
另外,医院也有权决定是不是和你签订多点执业的合同,还是干脆和你解约不要你了。工作合同的签订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和你完全解除同也很正常。
所以公立医院的院长同意你去多点执业是有道理的,不同意你去多点执业也是有道理的。指望多点执业去撬动医改,改变公立医院是不可能的。
对学科骨干的多点执业,有些院长是鼓励和支持的,有些院长是公开不说但是私下里是默许的,也不会去要求这些学科骨干重新签订合同的。因为政策的限制,公立医院能给这些学科骨干的收入不会太高,让这些学科骨干在外面合理合法阳光体面地获得一些额外的收入,是一种理性的选择,是待遇留人的体现。
不过多点执业给如火如荼的互联网医院带来很多的政策利好,让网上问诊变为网上就诊,解决了收费,处方和医保支付的问题。线下多点执业依然有很多的问题和困难,但是网上的多点执业却一路顺利,但这只是医生在利用业余时间在多点执业。
医生的解放靠的是自由执业
医生是生产力,自由执业才是生产力的彻底解放,才能大大调动医生的积极性和自主性,才能获得和医院谈判的地位和机会,才能重塑生产关系。
多点执业改变不了目前的现状,是个伪命题。但是,多点执业至少让医生看到了希望,这也是为真正的自由执业先试走了一小步。
人未走,心已远。
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多点执业来了,自由执业也不会远了。
其实无论是全职,多点执业,还是自由执业,只要你工作得开心,只要你能有合理合理阳光体面的收入,都是很好的选择。不要以一种模式去否定另外一种模式,合适自己的就是最好的,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多点执业和自由执业的。
来源:段涛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