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6]41号)相关要求,现将教育部推荐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予以公示(专用项目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8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标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我“中心”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电话:010-62514679、62510157 传真:010-62514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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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100080)
附件:教育部拟推荐2017年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2016年12月30日
来源: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