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物价局会同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安徽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安徽省年底前将放开一批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价格,到2017年,逐步缩小政府制定价格范围。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方案》明确五大改革任务。一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特需医疗服务和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
二是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首先,统筹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及当地政府补偿,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再则,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动态调整,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等政策相互衔接,保证患者基本医疗费用负担不增加。
三是改革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改革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国家制定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统一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各地依据技术规范制定指导价;及时受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促进医疗新技术尽早进入临床使用。
四是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服务单元收费范围,逐步缩小按项目收费的数量,促进医疗服务收费和付费方式有机衔接。
五是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加强医疗服务成本监审和价格监测,完善定价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制度,加强医药费用控制,强化价格行为监管。
同时,《方案》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医疗基金支付原则上不高于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同类医疗服务价格,此外,安徽省还将严格控制特需医疗服务规模,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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