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将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严肃查处租借执业证照开设医疗机构和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
同时,《方案》要求,各地要定期公布区域内医疗机构数量、布局以及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照一定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空间。积极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疗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个体诊所等,并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
此外,《方案》提出,社会办医疗机构在等级评审、学科建设、科研申报、临床教学和培训资格基地认定、人才引进、职称评审、学会协会任职等方面,享有与公立医院同等政策待遇。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不受事业单位岗位结构设置比例的限制,其他申报条件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方案》鼓励公立医院的医师到有需求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支持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医联体。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设立服务项目。
来源: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