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怀柔卫计委原副主任帮他人调动工作受贿19万
怀柔区卫生局原副局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副主任谢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他人调动工作提供帮助,收受感谢费共计19万元。昨天上午获悉,密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11年至2015年,谢某先后担任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局副局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经法院查明,2011年间,谢某利用职务便利,受请托为郅某及郅某亲属参加北京市怀柔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提供帮助,为此收受5万元。2011年间,谢某接受赵某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杜某从北京市怀柔安佳医院调至怀柔区某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工作提供帮助,为此收受杜某给予的2万元。
2012年至2013年间,谢某接受于某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刘某进入北京市怀柔区某乡卫生院工作提供帮助,为此收受于某给予的2万元;2014年间,谢某接受于某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北京市新标广成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怀柔医院供应医疗器械提供帮助,为此收受该公司王某通过于某转交的10万元。
2015年7月22日,怀柔纪委就谢某购房问题对其进行谈话核实时,谢某主动交代了组织未掌握的收受他人财物的事实。纪委于2015年9月24日将谢某涉嫌受贿线索移送检察院,谢某到案后亦如实供述了上述受贿事实。现谢某已全部退缴赃款共计19万元。
密云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构成受贿罪,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金十万元,已收缴的违法所得19万元依法没收。
二、重庆江津区卫计委原党委副书记、主任陈开超被“双开”
重庆市纪委监察局官网风正巴渝网今披露,日前,经江津区委批准,该区纪委对区卫计委原党委副书记、主任陈开超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开超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纪检监察机关的通报称,陈开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开超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察局报区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京华时报 央广网 作者:郑羽佳 吴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