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推动构建分级诊疗模式,国家卫计委特组织制定了《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6年版)》,以进一步完善三级综合医院的建设。
《指南》要求,严格落实“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控制医院规模,重视医院内涵建设;明确三级综合医院功能定位,开展与自身功能定位相适应的诊疗服务,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充分发挥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通过对口帮扶、医联体等多种方式,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动构建分级诊疗模式。
《指南》明确三级综合医院是跨区域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服务等功能的医疗机构。
《指南》共由六章组成,涵盖了三级综合医院基本设置、运行绩效、疾病/手术覆盖、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医技科室服务能力、临床路径单病种平均住院日等,用客观数据来衡量三级综合医院各方面的真实水平。侧重于医疗服务能力要求,不涉及对特需医疗服务的要求。
《指南》指出三级综合医院的主要任务是:
1)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医疗服务,解决危急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接受二级医院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人才培训;
2)承担培养各种高级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任务和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3)参与和指导一、二级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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