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0日,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向国家卫计委报送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报送表》。国家卫计委按照《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和《关于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函〔2014〕163号)要求,在国家卫计委官网转载发布了江西省卫生计生委此次报送的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根据信息,江西南华(上饶)医药有限公司授意时任公司业务经理王煜将药品回扣以现金方式交给六名婺源县乡镇卫生院院长,共计人民币月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