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系统又将再次改革?
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中央编办等9个部门组成调研组,分赴10个省(区、市)就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机构设立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同时,国家药监总局官网上刊发了《毕井泉在河北调研时强调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 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新闻,在该新闻中,毕井泉明确指出,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重要制度和组织保障,也是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标志。
毕井泉强调,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要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大胆探索。但任何形式的探索,都必须坚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地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不动摇,不忘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改革初衷。要落实整合职能、组建机构、划转充实人员编制、设立派出机构的规定,保证基层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履行好日常检查和产品抽检职责。要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建立一支专业化检查员队伍,为一线监管人员提供发展空间,解决基层队伍专业知识不足、技术能力不足、人手力量不足、经费保障不足等现实问题,切实做到机构要统一、岗位不减少、力量要加强、监管有权威。
此外,6月30日,毕井泉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表示,近两年来,地方推行“三合一”、“多合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越来越多,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飘摇不定、队伍人心波动,监管工作面临重大挑战。同时,毕井泉在会上透露,食药监总局已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加快完善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意见》的请示。
因此有分析人士表示,根据以上种种信息可推测药监系统改革或许会再次启动。
事实上,我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自2003年以来历经了4次重大调整。党的十八大作出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重大决定;新一届党中央、国务院下决心改革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整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组建专门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作出完善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决策部署,明确提出了“统一权威”的要求。国务院专门出台《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要求省,市、县级政府原则上参照国务院整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和机构的模式,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到2014年底,全国有95%的地(市),80%左右的县(市)独立设置了食品药品监管局。
如若此次药监体系改革再次启动,将对于医药产业意味着什么呢?对于小伙伴今后的工作会带来哪些影响呢?
首先,如果药监局的监管体系又回归到中央垂直管理之后,毫无疑问,未来的整顿风暴将呈现愈演愈烈之势。那些抱有侥幸心理并自认为还有一些地方“关系”的小伙伴一定要觉醒了,当前医药行业的大规模整顿与规范化“运动”,是医药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国办系列文件精神的配套与组合拳,是构建医药产业新秩序的必经之路。
其次,在目前恶劣的医药市场环境下,转型升级已不可避免。选择代理产品时最好挑一些品牌企业、诚信企业、产品临床疗效验证好去合作,从上游控制风险。以前某些不规范的“挂靠、走票等”挂而不靠“的违法违规思想必须摒弃,加盟或合伙进入这些企业后,要实现不再是”挂“,而是”靠“,并且要加以热烈的”拥抱“。
许多医药企业的负责人也积极响应国家”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号召,纷纷推出创业合伙人制度。许多医药人和自然代理商们在医药界打拼多年,创业合伙人制度同样给了大家与企业共同发展的机会。
转型是痛苦的,不转型是更痛苦的。一旦药监总局的独立设立食药监监管机构,那就意味着并将未来3-5年可能持续监管风暴,小伙伴们只有早做准备才能平稳度过这产业之痛。
来源:39医药 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