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四川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和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等工作。
会议原则通过《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川将对社会办医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和互为前置审批环节,并要求不得新设前置审批事项或提高审批条件,不得限制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明确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要求,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实行属地化管理,除中外合资合作、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其它社会办医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四川将加快对社会办医项目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将医疗机构许可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进行集中审批,向社会公开举办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审批主体和审批时限,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许可等审批环节,在法定审批时限基础上,按照提速50%的要求压缩行政审批时限。
据了解,四川将按照每千名常住人口1.5张床位数对社会办医进行总量和结构控制,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类别和地点限制,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不设数量限制,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四川中西医并重既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妇儿医院、康复医院等西医医院,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
同时,四川将完善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租借执业证照开设医疗机构和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严惩经查实的恶性医疗事故、骗取医保资金、虚假广告宣传、过度医疗、推诿患者等行为,建立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退出机制,落实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
此前,天津出台的“社会办医”政策,也明确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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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最大力度支持“社会办医”政策出炉:取消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
《广东:为“社会办医”亮出十大“优惠包”,允许医师在药店开诊所》
来源:医谷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