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完成了税优健康保险业务的首次理赔。
据悉,该名客户来自福建福州,于2016年4月1日投保了建信人寿的“龙翔安康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A款”产品。2016年5月30日至6月4日,该客户因病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发生医疗费用共计2778.26元,其中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了1377元,占全部医疗费用的49.56%,税优健康保险理赔支付1285.33元,占全部医疗费用的46.26%,客户个人实际负担治疗费用仅115.9元。通过投保税优健康保险,客户的自费比例从50.4% 大幅下降至4.17%,大大降低了自身的医疗费用负担。
个人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险,是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衔接和补充,带有很强的政策性,用于补偿被保险人经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及商业型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剩余的自负医疗费用。
2015年5月6日,国务院决定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规定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也就是说,对于购买税优商业健康险的个人,在现行每月3500元免税额的基础上再添200元的个税免征额。这种保险产品也成为中国少有的税前列支消费品之一。
按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设计应遵循保障为主、合理定价、微利经营原则。人个税优型健康险采取万能险方式,包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两项责任;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 万元;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相当于可“带病投保”);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等。
该保险产品尚处于试点阶段。31个试点地区中,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四个直辖市全市试点,其余各省、自治区分别选择一个人口规模较大且具有较高综合管理能力的城市试行该政策。
截至到目前,人保健康、阳光人寿、泰康养老、中国人寿、中国太平洋人寿、中国平安人寿、新华人寿、太平人寿、建信人寿、中意人寿、太平养老保险、东吴人寿共计12家保险公司获批销售税优健康险。
来源:医谷综合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