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发布为分级诊疗而设计的《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文件,两大《标准》对县医院的科室设置、人员配置、医疗技术水平、设备设施、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方面均有详细规定。对于医疗服务方面的规定,医谷已有详述(更多详情请查看《卫计委说,以后这些病县医院要能治》一文),而以下主要谈谈对于医疗设备配置的规定。
不管是《基本标准》还是《推荐标准》,县医院的设备设施得包括四个组成部分:基本设备设施、病区基本设备、病房单元基本设备,以及专科设备。其中,基本设备设施包括:门急诊能够提供轮椅、推车、拐杖、助行器、助听器、老花镜等设备设施;病区基本设备包括:按需要配置治疗车、病历车、抢救车、药物振荡器、床单位消毒器、监护仪等设备;病房单元基本设备包括:供氧终端、吸引终端、输液架、呼叫器;在专科设备的配置上,《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规定如下图。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