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科技部官网对第三批申报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评审结果进行了公示。
为落实《医学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经各有关部门、地方推荐,形式审查,能力评估,视频答辩和综合评审等程序,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确定了第三批申报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含口腔、老年2个疾病领域)的组建依托单位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2月20日至2月29日。
根据公示名单,口腔疾病领域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老年疾病领域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等6家医院入围。
根据2015年9月17日科技部发布的《科技部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该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包括老年和口腔两个疾病领域,每个领域计划建设3-5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依托单位要求是三级甲等医院,所申报疾病领域具备药物临床试验资格,具备开展国际大规模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能力及平台。
同时,并要求申报单位能够建立覆盖全国主要区域、三/二甲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紧密协同的研究网络和普及推广网络,其中,基层医疗机构不少于50家,并依托网络加强协同研究、科技创业、适宜技术推广和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服务能力,此外,在5年内在申报领域获得国家级临床研究方面科技成果奖励不少于1项(含1项)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不少于3项(含3项);或2001年以来在申报领域有1项改写或完善国际指南的研究成果或2项改写或完善国内指南的研究成果(限于多中心研究产生的指南)。
首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第二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