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建议人选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经高校推荐、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等程序,共产生418名2015年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青年学者建议人选。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1月11日至1月17日。若对人选有异议,请于1月17日前,以真实身份署名书面向我司反映,并提供联系电话,原则上不受理匿名意见。
电话及传真:010-66097602,66096830(fax)
电子邮箱:changjiang@moe.edu.cn
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编:100816)
附件:2015年度长江学者建议人选名单(生物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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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由国家教育部与香港李嘉诚基金会为提高中国高等学校学术地位,于1998年共同筹资设立的专项高层次人才计划,该计划包括实行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和长江学者成就奖两项内容,教育部从2011年起实施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第一期,教育部从1998年起在三至五年内在全国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建设学科中设置300~500个特聘教授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招聘条件,由获准设置特聘教授岗位的高等学校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学术造诣深、发展潜力大、具有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能力的中青年杰出人才。学校遴选、推荐的特聘教授候选人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学校与之签订聘约,规定聘期及聘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聘特聘教授岗位的人员在聘期内享受每年人民币10万元的特聘教授岗位津贴,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其中,任职期间取得重大学术成就、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员,还可以获得每年颁发一次的“长江学者成就奖”。每次奖励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万元,二等奖3名,每人奖励人民币50万元。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