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57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决定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在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同时,修改决定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介绍,再生育情形主要针对再婚家庭、病残儿家庭等,需要依据相关规定,经过批准之后才能允许再生育。各地在修订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过程中,将就再生育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
决定还明确,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意味着,无论是生育第一个孩子,还是第二个孩子,均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
此前,在提交审议的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中规定“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在审议过程中,有常委会委员提出,这一规定不够清楚,容易理解为只有生育两个子女的才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因此,修改决定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
决定还提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决定规定,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同时,将第三十六条第三项中规定的法律责任中删去“实施假节育手术”行为。
为了贯彻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平稳有序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国家卫生计生委将采取各项措施做好各项工作,将制定具体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对于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孩子的,到现居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去登记,在登记过程中提供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方面的指导、咨询和服务。
关于代孕的合法性
在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中,与此前的草案相比,表决稿删除了“禁止代孕”相关条款。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国会适度放开代孕?
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对此表示:在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修正案草案当中,的确是增加了35条和36条的部分条款,也就是关于严禁以任何形式代孕,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等相关规定。当时之所以希望能够将这样的一些规定纳入到这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当中,主要是因为目前在代孕以及买卖精子、卵子这些方面,虽然有两部部门规章,一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二是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但是毕竟考虑到部门的规章位阶比较低,在非法的这些交易活动当中,相关人能够获取很多暴利,老百姓在这些方面不是非常了解,我们希望能够通过这次法律的修订,将十多年来我们一直在依据相关部门规章推动的这项工作能够上升到法律的层面。
国务院相关部门,近年来也在联合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这方面的违法乱纪行为。
我们了解到,在这次审议过程当中,一些委员认为这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改时间紧,关于代孕的问题,是一项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进行认真的论证,即便是写入这部法律,一些委员也认为可能也难以彻底地禁止存在的这种现象,甚至有一些有钱人还可能会到允许代孕的国家去代孕。同时也有一些委员认为,关于禁止代孕等这样的法律法规非常必要,是不是一定要在这部法律中予以列入,大家也有不同的意见。
最后,我们看到表决以后,这部法律当中没有涉及关于代孕的相关条款,但是我们会继续按照国务院关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精子库行政许可方面的规定,以及2001年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的规定,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对这个领域的管理,予以规范,严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严禁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地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管理,保障正常的医疗秩序,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上海多家医院拟推出“再生育门诊”
近日,上海多家妇产科专科医院透露,自“单独二孩”政策实施以来,上海多家专科医院高危孕妇平均增加20%左右,其中生育二胎的孕妇占了绝大比例,而这部分人群中疤痕子宫、高龄引起的妊娠合并症与并发症增多。部分医院已开始酝酿对“全面二孩”政策推出“再生育门诊”、“高危孕产妇门诊”等。
来源:医谷网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