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些英国移动医疗创业者们的故事以及投资人的想法,有趣的是他们都无法忍受英国的生存环境,纷纷跑到了美国。这到底是什么怎么了?按理说,人们的富裕程度并不影响到付费啊?
创业者:NHS是不会为移动医疗付费的
35岁的Peter Hames 是一名移动医疗创业者,这位牛津毕业的高材生在2010年的时候创立了移动医疗公司,可是6个月前,他和公司全部迁入了美国旧金山。Peter Hames 得到了医生、患者和投资方的支持,他的公司开发了一款在线解决用户睡眠问题的App:sleepio。
但是,这位创始人却看不懂,他们费尽心力打造的这款产品有何德何能让NHS(National Health Service)看上并购买,要知道NHS这个政府机构控制了这个国家的医疗购买和花费。这位年轻的创始人认为,旧金山的机会更大,“我很想看到产品在英国的发展,但是明显,这是不可能的。”
投资者:看不到市场盈利模式的未来
Index Ventures是英国著名的一个投资基金。它曾经投资过大家熟悉的Skype、Dropbox等产品,不过现在它也搬到美国去了。
这个基金已经看上了欧洲数个移动医疗公司,不过它却无法预计将来市场的前途。一位负责人说:“我们有很多好点子,但是移动医疗这个解决方式没有盈利模式,因为你得看看这个社会里谁有可能为此付费。”
这个付费问题在英国是尤为敏感和尖锐。在德国和法国,消费者们有选择医疗服务的权利,他们愿意为移动医疗产品付费。在英国,NHS负责购买和支付所有健康和医疗服务,所以企业们要想发展移动医疗,找到付费方,必须搞定这个国家官僚机构。问题是,这可能吗?
消费者:对移动医疗没有感觉
英国Pintsent Masons and YouGov 机构的一项调查发现,在2000名受访者中,73%的人们不知道移动医疗这个词到底是啥意思,90%的消费者还没有使用移动医疗产品。
不过似乎人们对移动医疗的预期要好于现实。31%的受访者承认移动医疗可以改进NHS的服务,33%的受访者愿意使用移动医疗监测他们的健康指标。谈到移动医疗是否能让生活更方便时,全职工作者和退休者的肯定回答比例分别是33%和14%。
美国、英国移动医疗发展境遇为何如此不同?
文末,我们来看一名英国创业者Tim Davis对英国、美国两个国家国情的比较,他是Exco InTouch公司的CEO和联合创始人,这家移动医疗公司位于英国。
Tim Davis:美国医疗服务是由消费者驱动和主导的。从支付方式看,除了65岁以上老人和贫困者外,医疗开支的筹资来源于个人支付或自愿商业保险。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更容易购买各式各样的医疗服务,通过购买使用医疗服务App和相关医疗器械,市场发展很快。这种趋势是由付费者决定的,他们能看到移动医疗技术的机会——通过改善健康效果、激励人们改进生活方式,以减少医疗服务开支成本。
英国医疗服务全部由政府筹资和支付,大多数人不会使用移动医疗。结果是,英国接受移动医疗的脚步非常缓慢。创业者更容易通过提供介入、住院等服务减少医疗服务开支成本。这样,消费者主导的App以及可穿戴设备发展的速度低于美国。
笔者最后做一个小小的总结:过去谈到英国、美国的医疗制度,大家的共识是这样的:英国单一税收来源、单一付费的NHS,用最少的钱达到了最佳的效果,英国人均寿命排名很高。美国这个自由市场、保险支付的国家花费了昂贵的医疗费用,美国人均寿命却排名靠后,相关论述到处都可以查到,这里不再赘述。
从投入和产出的角度,这或许能说得过去,但从创新的角度来看,答案可能就不一样了——创业者和投资者的行为已经足以说明很多问题。对英国来说,国家主导的单一支付方式也许是移动医疗和创新企业发展最大的坑。国家支付机构对消费者和市场的嗅觉总是慢腾腾的,然而创业者等不起官僚机构,为了防止创业失败只好纷纷逃离。如果说,移动医疗和相关技术是新时代技术革命动力,可能会改变未来医疗服务的形式和组织模式,那么下个10年、20年,从创新和技术进步的角度看,英国的医疗还是最优秀的吗?
能为未来埋单的,才是强者。英国的境况如此,想步英国后尘的中国亦是如此。对于中国来说,现在还不到把着金矿分金子的时候,也许任何国家都没有这个时刻。对于刚刚温饱、贫富差距较大的中国来说,无论是医疗还是什么领域,放马快跑、发展生产力才是往前发展的最好姿势。
参考资料:
1.How the NHS Is Locking Out Britain’s Digital-Health Startups,来源:bloomberg;
2.UK faces ‘mountain high’ barriers to mHealth adoption,来源:pmlive;
3.mHealth in the US and UK: Two countries divided by a common language,来源:mhealthnews;
来源:奇点网 作者:王建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