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重庆试点
重庆市正在制定《关于开展分级诊疗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高血压、糖尿病将作为先期试点病种,计划今年在有条件的区县进行试点。
分级诊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逐步实现从全科到专业化的医疗过程,其内涵包括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等内容。
在分级诊疗模式下,患者就医次序为:患者首诊到基层医疗机构由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完成必要的诊疗,如果患者病情超出其诊疗能力,则由全科医生将患者转诊到上级医院,接受上级专科医生进一步诊疗;患者疾病进入稳定期后,再由上级专科医生将患者转回基层医疗机构,接受康复治疗;患者如果需要急诊服务,可以直接前往大医院寻求诊疗服务。简单地说,分级诊疗就是要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理想就医格局。
“我们初步将高血压、糖尿病作为先期试点病种。”重庆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就意味着,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将在基层医疗机构或二级医疗机构首诊,如果无法进行诊治,再转到上一级医院。至于转诊指标,《意见》也将一一做出规定。“既不能耽误病情,又要为群众看病带来便利。”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分级诊疗并不意味着强制群众在基层看病,而主要起引导作用,为此,医保也将对分级诊疗进行‘倾斜’,发挥其支持激励政策,引导患者实现小病在社区。”
官员解读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医疗资源处副处长王毅,对分级诊疗的相关内涵进行了解读。
基层首诊:
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引导群众常见病、多发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双向转诊:
按照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逐步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急慢分治:
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病例的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公立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上下联动:
加大力度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委托经营管理等模式,探索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稳定发展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
试点病种:
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突破口开展分级诊疗试点。
到2017年,要求初步实现三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8月21日,在2015中国医院大会分级诊疗与医疗保险分论坛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医疗资源处副处长王毅、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滔发表主题报告。
报告中对于分级诊疗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与工作目标,要求到2017年初步实现三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在国务院分级诊疗指导意见呼之欲出的时候,本次的报告或许已经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未来中国分级诊疗工作的方向和目标。
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的指导意见
在报告开始,王毅首先介绍了全国各地分级诊疗工作的开展情况。全国通过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构建分级诊疗基础,组建医联体,完善医保、价格配套政策等措施,逐步推进分级诊疗工作。
与此同时,报告中还提出对未来分级诊疗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王毅表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目标是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完善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除了总体的要求,报告中对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具体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1. 以病人为中心完善分级诊疗模式。
基层首诊: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引导群众常见病、多发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双向转诊:按照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逐步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急慢分治: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病例的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公立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上下联动:加大力度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委托经营管理等模式,探索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稳定发展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
2. 以强基层为重点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
3. 运用价格、医保政策促进形成分级诊疗格局。
4. 以信息化为手段保障分级诊疗连续性。
5. 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突破口开展分级诊疗试点。
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王毅表示,以2017年为节点,全国的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应该达到以下标准:
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
2. 试点地区30万以上人口的县至少拥有一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一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县城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3. 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城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30%;
4. 远程医疗服务覆盖试点地区50%以上的县(区、县级市);
5. 整合现有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基本覆盖全部二、三级医院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 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10%以上;
7. 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
8. 试点地区城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40%以上;
9. 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之比分别为100%、100%、85%、7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30%。
来源:健康界 作者:贺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