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备受社会关注和高层肯定的三明医改又出新举措,就是在试点多年医生、院长年薪制后,开始了医院全员年薪制。不管实施效果如何,单就从三明敢在“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下刀探路看,三明医改“谋事要实”的一贯风格尽显无遗,就值得点赞。
看点一 全员覆盖体现了医改的“三性”
三明这次公立医院薪酬改革,是在前几年实行医生(技师、临床药师)年薪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年薪制覆盖面。这次包括了二级(含二级)以上公立综合、中医医院的护理、行政后勤人员,也就是实行目标年薪全员覆盖。
以笔者从事医院管理和卫生行政管理的经验,对三明这次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有三点感受,一是在公立医院里仅仅实行医生、院长等一部分人年薪制时间久了,必然会生出一些“矛盾”,因为在同一家医院里,不“平等”是薪酬制度可能会使员工增加不公平感,由此导致员工松散,缺乏凝聚力,因此,这次改革也符合员工心理预期,可以说是人心所向;二是按照《通知》,各医院的工资总额由“市医改领导小组核定”,据有限的媒体资料看,这份总额很可能是以医务人员现有“职称”为“唯一”依据核定的,因此是否会影响医院的活力也值得关注;三是实行全员覆盖,无疑体现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正如《通知》所言,此次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将“加快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看点二 三大团队薪酬比例可能成为争议焦点
《通知》对医院工资总额的分配提出了原则性意见,即医生、护士和行政后勤团队比例分别占50%、40%和10%,同时要求医院在具体分配中要把握好医生、护士和行政后勤人员的最高年薪比例,提出护士应在医生的70%以内,行政后勤人员应在医生的50%以内。问题是这么一个很具体的比例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有什么科学依据不得而知。据笔者所知,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对专业技术人员只有一个大体上的比例要求,就是不低于85%,现在三明提出医、护、后勤50%、40%和10%是否就科学合理,是否就符合实际,是否就能够达到既满足“团队总额比例”又满足“最高年薪比例”恐怕比较难,会不会出现这次实行的医生年薪制比先前的年薪制待遇低的情况,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测算。因为,毕竟薪酬问题大家都很敏感。
看点三 政府操心过细是否涉嫌干涉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
从三明医改看,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实”,这个“实”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结合当地实际,做了切实可行的实事,效果有目共睹;二是方向是正确的。如果把医改分“改政府”和“改医”两部分的话,三明在“改医”方面进行了大胆有效的探索;三是具有现实意义和操作意义。如挤掉药品虚高水分、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医生薪酬、加强年薪制考核等。
但也正是这些“优点”,有时候可能变成“缺点”,因为“实”,就细,因此感觉把本属于医院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也让政府拿去了。如,今年4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对政府的办医管医职责和公立医院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提出明确而具体的界定,公立医院具有人事管理权、副职推荐权、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权、年度预算执行权等经营管理自主权,如果政府把员工薪酬怎么发都做了原则性规定,会不会对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产生干涉?
看点四 编制人事制度改革跟不上,能否持续有待进一步观察
从三明医改轰轰烈烈看,总有一些东西很顽强,如编制人事制度等,而有一些可以通过市场发挥决定的,政府却在不断的加强,所以,就有分析人士说,三明医改是强力人物推动的医改,而并没有对体制性“病根”动刀子。
在这次实行全员薪酬制度方面也有这种感觉,就是如果公立医院的编制、人事没有实行比较彻底的改革,仅仅由一个临时机构(市医改领导小组)来给医院核定工资总额,是否会出现编制、人员、薪酬、绩效不协调,如同一年资的医生在不同医院里工资差距过于显着甚至在一个干得很辛苦的医院,薪酬却不如另一家医院的情况,或者出现政策性同工不同酬现象,迫使好医生集中流向薪酬待遇好的医院等等现象。对于这种种情况都有待实践中进一步观察。
当然,对《通知》中要求,严格落实“两个严禁”,即严禁给科室和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年薪与药品、耗材和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是否能够禁得住,禁后对医院发展有没有负面影响等都不得而知。
总之,改革需要创新,改革也并不会一帆风顺,但是对于方向正确的努力特别是敢啃硬骨头的实招,我们必须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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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学界杂志 作者:徐毓才(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