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日前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院财政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拟通过医保补贴、科研补助、所得税奖励、一次性奖励上千万元、新增床位奖励等五项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办三级医院并增加基本医疗服务量。2013年1月,深圳市卫计委曾出台《关于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院的若干规定》支持社会办医。
根据《实施细则》,社会办三级医院将可享受基本医疗服务补贴、市级医学重点学科补助、上缴企业所得税财政奖励、三级医院等级评审资质奖励和新增基本医疗服务床位奖励共5个财政补助项目。
《实施细则》规定,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三级医院,可按照门急诊20元/人次、住院60元/床日标准申请基本医疗服务补贴,康复、儿科类别专科医院分别按照1.1倍、1.3倍的标准计算。申报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可享受每年每学科70万元的科研补助;社会办三级医院可获得上一年度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总额40%的奖励及每床位10万元的一次性基本医疗服务床位奖励。
在三级医院等级评审资质奖励方面,社会办医院在取得三级医院资格后第一或第二评审周期内,经卫生行政部门评审并获得三级甲等和三级乙等资质的,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深圳市非公立医疗机构总数为2456家,其中民营医院75家,门诊部438家,社康中心42家,诊所1625家,医务室273家,其他机构3家,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占全市所有医疗机构的79.7%,然而经过深圳市卫计委评审和认定的社会办“三甲”医院只有1家。
《实施细则》还对社会办医院“承诺提供不低于50%的基本医疗服务”提出了具体的判断标准,包括医院申报并书面承诺门急诊服务和住院服务量中,基本医疗服务量不低于50%;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高于深圳同级政府办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床位数占医院全部床位数的50%以上,且有独立区域,可单独识别;核算期内,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床位的出院人次占医院全部出院人次的比例不低于50%;核算期内,医院总病床使用率大于60%。落实情况由深圳市卫生计生委核准。
附《关于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院财政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截图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