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的《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该省要在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与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核定办法,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水平。
同时,公立医院管理层薪酬不与医院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开展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试点。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浙江省政府指出,要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探索实行编制备案制。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推动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逐步建立完善院长岗位任职资格制度、选拔任用制度,实施任期和年度目标责任制。
为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浙江省政府规定,对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公立医院按考察的方式招聘,程序和结果公开。
来源:绍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