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公布《关于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加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严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对于公立医院包括在此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改革中。
根据《意见》,北京市将建立健全事业编制总量管理制度,以2012年底全市事业编制统计数据为基数,分级分部门对事业编制实行总量管理。未经北京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区县不得突破已核定的事业编制总量。
各部门、各单位确需增加事业编制的,原则上在本部门、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市机构编制部门可在市级部门之间、市与区县之间、区县与区县之间合理调剂事业编制。
对现有高等学校、公立医院等,逐步创造条件,保留其事业单位性质,探索不再纳入编制管理。对现有编内人员实行实名统计,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编制。
此前,北京公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建立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让医务人员从“单位人”转向“职业人”。此次事业单位管理改革的意见也可以看做是北京市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细化。
根据北京医改方案,提出要建立灵活的用人制度,医疗机构可采用全职、兼职等用工形式,与医务人员签订部分工作时间聘用合同。同时,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符合条件的政府办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可以到社会办医疗机构兼职或开办私人诊所。 也就是说,在逐步剥离公立医院编制对人才的束缚后,将鼓励医生走出医院,多点执业或者自由执业。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