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有改革先锋的安徽省在深化医改工作上再次“拔得头筹”。
2015年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在报告里指出,“2015年,启动四省深化医改综合试点工作,跟踪指导试点进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安徽、福建、江苏、青海四省成为省级试点。
2月10日,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省政府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下称“《方案》”)。省委书记,省长对安徽省下一步的深化医改工作做出部署,省长王学军表态,要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和任务。这次会议的重要列席者,还有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
提高公立医院改革统筹层级到省,无疑想避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所面临的困境,提升了医改统筹与资源支持的力度。但省级医改如何改目前尚无先例,安徽省此次出台的改革方案获批,无疑代表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对下一步医改的整体布局。
根据公开报道,《方案》包含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医保管理制度等11项重点改革任务。与此同时,5个相关配套文件也出台。一起来看看安徽医改2.0版本的《方案》的亮点:
1)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2)各级政府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3)省属医院CT等大型设备检查价格降低10%
4)50%以上的患者实现按病种付费
5)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承办城乡居民医保事务
6)城市公立医院设立普通、专家、知名专家门诊诊察费
7)对不同级别医院实行分级定价,市县公立医院定价权下放
8)全省公立医院药品、耗材收入占医院总收入比重控制在40%以下
9)通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医疗联合体、推广全科服务等措施,到2017年基本形成分级诊疗制度。
综观安徽此次出台的省级医改方案,涉及面更广,在多项改革任务中,多项举措都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政府主导色彩尤为明显。虽提出了引入商业保险承办城乡居民医保事务,但依旧难掩安徽出台的省级深化医改方案的“保守”,如开放医师多点执业等推动医师资源流动性政策,未能在此次会议报道中有所呈现。
2010年9月1日,安徽省开始全面推行的基本药物制度改革, 也即是建立起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核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其推行的改革模式被称为“安徽模式”。 其重心是,在基层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和“收支两条线”,另外,对基本药物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的“双信封制度”。改革五年来,关于安徽省推行的基本药物制度一直争议不断,而国家相关部门对此也不再发声。
显然,安徽这两次出台的医改方案,尽管所使用的改革手段不同,而其核心的“行政主导”的改革思维并未体现出太大改观,改革前路能否顺利,依旧有待时间的检验。安徽医改模式会引领其他三省改革思路,还是其他三省将会有其各自不同的重点,在试点的其他三省医改试点方案未出台之际,这一问题目前仍无答案。
来源:医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