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旅游对于业内人士而言,其实已不是一个特别新鲜的事情,只不过随着中国旅游产业的不断发展,其越来越受到普通大众人士的关注。
简单而言,医疗酒店其实就是在度假酒店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通过增加高附加值的服务,提升酒店竞争力,满足游客一点多能的需要,本质上就是“住 + 医”的结合。不过其中的核心竞争力是“医”,而不是“住”。
假如酒店选择了一位籍籍无名的医生作为医疗服务提供者,显然无法吸引到游客,甚至为了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游客会放弃该酒店的入住。
从投资者的角度而言,我们可以简单的分为两类主体,一种是以酒店投资方为主体(酒店投资方特指以酒店经营为主业的公司、集团),另一种是以医院方为主体。
就最初运营难度而言,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以医院为主体的投资门槛较低,因为医疗酒店的核心竞争力是“医”,而“医”的核心是医疗资源,医疗人才,这方面,医院具有天然的优势,只需寻找一个强有力的酒店管理运营方合作即可,但以医院方为主体的开发,其相对而言是封闭的。因为其“医”的组成必然以投资医院为主。其他非该医院的医疗资源即使很优秀也很难进入该酒店经营。而以酒店投资方为主体,由于没有医院基础资源的羁绊,则更加开放,其在提供必要的医疗设施之后,可以吸引各细分领域优秀医疗主体进入,其模式亦类似于本年度一直被大家所关注的“上海国际医学中心”模式,包括深圳名医诊疗中心亦参照类似的模式,本质上这种以酒店方为投资主体的经营模式,在经营得当的情况下,笔者认为更具有竞争力。以上两种模式,无论哪一种,由于属于医疗服务的范畴,实际上需要得到医疗政策的允许方可实行。
韩国为了推动医疗旅游的发展, 济州岛曾在2011年引入了一个特殊条例:允许医疗法人设立酒店附属设施。而到了今年,为了消除酒店和医院在开设医疗酒店的不对等,允许全国范围内的诊所和医院拥有和运营酒店的权力,此前除了个别地区,只有酒店可以开设医疗酒店这样的业态。关于韩国的医疗酒店,可以参阅医谷曾经发布的,《韩国医疗旅游一隅:大邱医疗中心竣工在即将成大邱地标》和《图赏:医院的新业务—韩国汉拿医院WE Hotel医疗旅游度假酒店》两篇文章。更多关于医疗旅游的相关内容,也可以参阅医谷的《医疗旅游专题》。
就国内而言,笔者认为以医院方为投资方的主体,完全可以通过试点的形式向当地卫生监管部门申请。
文/医谷 刘思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