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超20年的同济堂,终究还是迎来了退市的结局。
挥别A股
昨日(7月1日),同济堂(证券简称:退市济堂)发布公告宣布,退市整理期已结束,将于7月7日终止上市暨摘牌。
据悉,因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济堂股票自2021年4月30日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2022年4月30日,同济堂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今年6月1日,同济堂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济堂股票于6月10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截至6月30日,同济堂股票已于退市整理期交易满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结束,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7月7日对其股票予以摘牌,股票终止上市。
另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的规定,同济堂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同济堂在公告中称,正与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接洽,拟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股份退出登记,股份确权及股份登记和挂牌转让的有关事宜。鉴于该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因此最终将以董事会决议为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聘请主办券商事宜,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此前已长期停盘的同济堂的股价最终定格在了0.27元/股,总市值为3.89亿。
业绩造假
也曾风光一时的同济堂如何一步步走到了退市。
同济堂官网信息显示,其成立于2000年1月,是一家集连锁药店、医药物流、健康管理、连锁医院、连锁养老、健康产业园、医疗与健康IT为一体的集群企业,旗下拥有60余家分、子公司,年销售额突破120亿元。到2005年底,同济堂连锁药店达3425家,居全国连锁药店第二,连锁销售收入14.5亿元,居全国第三,曾风光无两。
2007年3月,同济堂登陆纽交所,融资1.2亿美元,成为当时中国本土第一家在美上市的中成药企业,2011年4月,同济堂被复星医药控股子公司复星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与Hanmax Investment Limited并购,成为二者全资私有公司,股票也随即在纽交所停止交易。
2015年,同济堂拟借壳啤酒花谋求上市获监管层通过,2016年8月8日,同济堂正式登陆A股市场,值得注意的是,在借壳上市时,同济堂与啤酒花公司签订了业绩对赌协议,要求同济堂在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4.6亿元、5.29亿元和5.61亿元。随后的三年,同济堂如约完成了对赌协议。年报显示,2016年至2018年,同济堂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7亿元、5.3亿元、5.64亿元,但2019年成为了同济堂的业绩分水岭。
2019年,同济堂营收、归母净利润均出现大幅下滑,其中归母净利润为0.98亿元,同比下降81.43%。当年,同济堂多个子公司内部控制失效,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以及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同济堂期末应收控股股东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10.46亿元,但未能提供完整的资金往来相关资料。其2019年报也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同济堂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也从2020年7月1日起变更为*ST济堂。
到了2021年10月,同济堂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随着行政处罚的落地,同济堂进入了退市倒计时。2021年10月26日,同济堂首次发布退市风险提示公告,而且是两则连发。随后,同济堂共计发布近23次风险提示公告。彼时,证监会也已查明,同济堂存在虚假记载、财务造假以及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等多项违法事实。
在此前同济堂披露的证监会下发的《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据证监会调查,同济堂2016年、2017年、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及管理费用,数据显示,同济堂在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64.42亿元,相应虚增利润总额6.8亿元;在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72.3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9.2亿元;在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70.6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8.3亿元。2016年至2018年,同济堂通过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等三家子公司虚构销售及采购业务、虚增销售及管理费用、伪造银行回单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207.35亿元,虚增成本178.5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4.3亿元。
同时,同济堂2019年年度报告中也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其他业务收入3.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86亿元,虚增净利润2.99亿元。
除了长期财务造假,同济堂还涉嫌三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包括未及时披露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以及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及重大诉讼的有关事项。根据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同济堂财务会计报告追溯调整后,将出现2017年至2020年连续4年净利润为负的情形。同济堂2019、2020年连续两年的财务报告也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
今年4月,同济堂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管方面决定,对同济堂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张美华、李青夫妇给予警告,并合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200万元;对魏军桥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虽后续张美华、李青、魏军桥请求不给予其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但证监会认为,张美华、李青为同济堂实际控制人,张美华时任同济堂董事长,李青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魏军桥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应当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其任职期间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责任。因此认定其为涉案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并无不当。
也曾自救
经历了业绩造假,信披违规等事项后,先后触及财务类退市风险、交易类退市风险和重大违法类退市风险的同济堂也曾谋求自救。
今年4月,在股价经历8个交易日低于1元后,同济堂高管抛出一份增持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总经理李青以及其他董监高计划在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310万股至6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至0.43%。根据增持计划,同济堂实际控制人、总经理李青,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魏军桥,董事李军植、李将军、辛倩,监事田玉文、刘婷,副总经理袁兵锋,计划于4月2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310万股至6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至0.43%。
彼时,上述董监高表示,不会在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的窗口期内进行增持,会在窗口期之外的时间依规进行增持,增持是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但这份在年报窗口期抛出的增持计划,并不足以改变市场预期,同济堂的A股之旅最终还是惨淡收场。
来源:医谷网